-
郁志荣:在海上跟日美“斗法”维权30年,我有两个深刻体会
最后更新: 2026-01-08 18:09:51自高市早苗执政以来,日本在历史与领土问题上不断制造事端、兴风作浪:高市屡屡发表罔顾事实、错误至极的言论;加速在琉球群岛部署具有进攻性质的武器装备;更有甚者,日方军机公然侵闯我钓鱼岛领空,事后反倒倒打一耙,对中国提出毫无道理的抗议。
针对这一系列行径,观察者网特别邀请中国太平洋学会海洋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郁志荣进行交流探讨。郁志荣作为中国第一代海洋维权执法队伍的杰出代表,拥有长达三十年的海洋维权执法一线实践经验。
过去四十年间,中国在海洋领域实现了从“有海无巡”到常态化巡航的重大历史性跨越。这一重大转变,对于捍卫国家主权、有效应对区域形势的复杂变化而言,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那么,常态化巡航究竟为何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我国海洋意识的不断提升,对维护国家主权具体产生了哪些实质性影响?面对当下日本右翼势力肆无忌惮的挑衅与威胁,从海洋维权实践的角度出发,我们应当采取哪些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郁志荣将结合自身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为我们分享他的深刻见解。
中国海警船驶入钓鱼岛海域,日本海岸警卫队船只从旁边经过。资料图:共同社
【对话/观察者网 郑乐欢】
观察者网:作为我国第一代海洋维权执法队伍的代表,您亲身经历了中国从“有海无巡”到常态化巡航的巨大转变,能否谈谈您的看法与感受?
郁志荣:谈到我国海洋维权领域的依法行政与执法,其起点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初,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环法)施行。严格来说,是从1983年3月1日《海环法》实施开始——这标志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现代海洋综合管理起步即海洋行政执法正式迈步。
当时,在我国管辖海域内实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为数不少的是中外合资企业,或者外国独资企业,我们登临石油平台进行环保检查或监督其“试油”等行为均属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范畴。我国海洋维权执法,可谓起步晚、起点高、进步快。
从1980年代至今40余年内,实现了三个最重要的转变:一是建立了巡航制度,二是组建了专业海洋执法队伍,三是形成了一整套海洋法律制度。
其中巡航制度,对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是我国作为海洋大国实施现代海洋综合管理的一个重要标志。之前,我国多家海洋执法机构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分别在各自的领域进行专项海洋行政执法。中国海监在《海环法》实施初期,海洋行政执法主要限于“专项”活动。
例如,2000年4月奉命登临检查美国军船“罗杰”号,2002年1月驱赶在我国管辖海域“搜救警戒”被击沉某国工作船的日本巡视船,2005年5月驱离擅自在我国管辖海域勘探开发海洋石油的日本平台“白龙五号”,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在东海跟踪监视日本“胜利”号物探船队。
2006年3月,我国建立了“定期维权巡航制度”,每天派出两艘船和一架飞机24小时在管辖海域实施巡航。东海海域率先实施,2006年7月20日开启首个航次。不巡不知道,一巡真相大白,一天内仅在东海我国管辖海域就发现“玛丽瑟斯”等四艘美国军船,进行重力磁力测量、反潜探测、海洋调查等作业活动,构成对我国海洋权益的侵犯。随即在对其进行驱离的同时,通过录像、照相等方式取证,并通过外交渠道依据以上证据向美国驻华大使提出抗议。
定期维权巡航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全时、无死角“梳理”我国管辖海域,即通过全面巡查,及时发现侵权目标并高效处置。巡航制度明确了海洋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自觉承担法律责任,激发了海洋维权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消极、渎职、疏于职守的将被问责。因此,巡航制度不仅提升了海洋维权的质量与效率,也推动了执法机构运行机制的完善,促进了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和能力增强。
巡航制度明确了执法机构的责任、激发了执法人员积极性,行政执法所需的相应装备——船舶数量增加、取证设备更新,以及配套法律规章相继跟进。尽管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巡航条例,法律体系仍有完善空间,但有无巡航制度情况大相径庭。
由此延伸来看,从1983年至今近五十年间,我国在海洋综合管理方面有了长足进步,如果说已逐步达到海洋大国的海洋治理水平也不为过。是否建立巡航制度并付诸实施,已成为衡量国家海洋综合管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从过去的“有海无巡”,到如今有飞机、船舶和专业队伍在管辖海域巡航值守;从以往侵权目标未被发现即可免责,到现在玩忽职守将被追究责任——我国海洋维权执法体制机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观察者网:您曾经参加了“中日黑潮联合调查”,带队登检美国海洋调查船“罗杰”号,参加“中国海监船编队钓鱼岛海域‘12.8’巡航执法”等重大行动。这些关键案例中积累的经验和原则,对于今天我们应对在东海、南海出现的类似外国舰机抵近侦察或挑衅行为,有哪些直接或间接的指导价值?
郁志荣:在我三十年的海洋维权执法实践中,总结出两句话:法律是执法之基,方法是执法之梯。既然是海洋维权,就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执法。执法人员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必须比常人应该更深刻、更透彻,并将法律规章的内涵和精髓融入执法实践中。换言之,作为一名合格的执法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法律意识和深刻的法律理解和解读能力,才能完成国家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如果海洋维权执法连法律依据都搞不清楚,那高质量的维权执法便无从谈起。
例如2002年1月9日,我们奉命驱赶在东海我国管辖海域擅自“警戒搜救”的日本巡视船,出航前制定方案时就必须考虑清楚所谓“警戒搜救”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我们驱离它的法理依据何在?
众所周知,2001年12月22日日本巡视船将某国的一艘工作船击沉于距离平湖油气田以东大约34海里的我国管辖海域。未经我国同意,日本以沉船点为圆心、半径3海里内设立临时警戒区,并在其中进行所谓“警戒搜救”。日本不承认该区域属于我国管辖海域,对此我们表示坚决反对,遂对其巡视船实施驱离。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专属经济区制度赋予沿海国的两项主权权利和三项管辖权,涵盖构建人工岛屿、海洋环境保护和科学研究等。查阅《公约》规定,发现海洋环境污染的定义为:人类直接或间接将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包括河口湾),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生物资源和海洋生物、危害人类健康、妨碍包括捕鱼和海洋的其他正当用途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损坏海水使用质量及减损环境优美等有害影响。可见,海洋环境污染不仅限于传统意义上的“跑冒滴漏”,日本在我国管辖海域擅自划定临时警戒区,妨碍商船通行以及渔业捕捞等正当用途的海洋活动,显然属于海洋环境污染,构成违法行为。
2012年,日本前首相野田佳彦上演“钓鱼岛国有化”闹剧。
其次,方法是执法之梯。要将法律付诸实施,必须借助最恰当的方式方法或曰手段,如同架起梯子,让神圣的法律落到实处。发现违法侵权行为后,如何处置存在方法和手段问题。采用强制驱离、喊话警告,或是其他手段?例如1988年,苏联军舰发现美国军舰侵入其领海时,直接声明“我舰奉命撞击你舰”。诚然,不同的区域,不同的违法行为,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或手段予以处置,这也考验我们海洋维权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我的体会是:海洋维权执法首先要准确和深刻认知、理解法律规章,其次要以最佳、最适当的方式方法应对,这是我三十年工作中的两点核心总结。方法确实也是十分重要的,譬如今后再发生类似日本军舰“凉月”号企图入侵我国领海事件,决不能让它进入领海之后进行驱离,必须要在毗连区24海里至30海里的地方进行拦截和驱离。一旦日舰强行进入领海,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毫不留情让它有去无回。而且,向当事国提出强烈抗议之外,应该启动“敌国条款”对其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
观察者网:您认为,钓鱼岛海域的常态化巡航执法,除了宣示主权,在实现“实际管控”和推动问题解决上起到了怎样的实质性作用?
郁志荣:现在我们所称的钓鱼岛常态化巡航执法,始于2008年12月8日。那一天,中国海监51船和46船两艘公务船,首次进入钓鱼岛海域巡航执法。此次行动的主要目的,是要打破日本对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的“实际控制”局面。国际海洋法庭的判案原则是“实际控制优于历史证据”。日本企图以巡视船武装实际控制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50年之后上诉国际司法,以达到法理夺岛之目的。
实际上1972年日本外务省公布的“尖阁诸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的见解无根无据,其主张不堪一击。无论是国际法抑或历史事实,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无可争辩。《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盟军最高司令部第677号命令,明确将日本的领土限制在北海道、本州、四国以及九州四个大岛以及北纬32度以北战胜国所决定的小岛。
日本依据1972年5月15日生效的《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主张对所谓“尖阁列岛”(即我国钓鱼岛)拥有主权,并实施所谓“领海警备”,完全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
针对日本非法实际控制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的行为,中国海监采取反制措施,公务船编队进入钓鱼岛领海巡航,显示存在、体现管辖、宣示主权。此后,2010年钓鱼岛海域发生“中国渔船与日本巡逻船相撞事件”,我国渔政部门也相继开展巡航。到2012年,日本上演“购岛国有化”闹剧,我们采取更加强烈的反制措施,9月14日开始常态化巡航。
时隔13年的今天,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日本前首相石破茂2018年6月1日公开声称“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已经过时,2014年11月7日中日双方达成以“危机管控”为核心的四点共识,已经被日本三次“海洋调查”打破。
时至今日,应当正本清源,把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首先,必须从法理上系统批驳日方的主张。日本依据《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主张所谓“尖阁列岛”(即我国钓鱼岛)属于日本,对此我们完全不予承认。该协定本身是非法的,根据1942年《联合国家宣言》中关于“各签约国政府不得单独同敌国停战或媾和”的规定,美国与敌国日本单独媾和不具备合法性。何况该协议依据的《旧金山和约》(以下简称和约),又是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废纸一张。《和约》背叛战胜国意志,将侵略者被剥夺的权利“归还”侵略者,破坏二战后秩序。美国私相授受日本琉球“施政权”,声称《日美安保条约》适用钓鱼岛,在国际法上完全站不住脚,纯粹是玩弄自欺欺人的把戏,一戳就穿。
因此,我认为当前不应仅仅停留在常态化巡航执法层面,更需从法理上对日本的无理主张和侵权行为进行谴责和批判,让钓鱼岛归属真相大白于天下。基于历史事实和国际法,针对日本再度殖民琉球和强行控制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我们要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舆论斗争、法律斗争和外交斗争。最终,将日本执行所谓钓鱼岛“领海警备”的巡视船驱逐,从这个意义上讲钓鱼岛主权回归祖国的怀抱已经为期不远了。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责任编辑: 朱敏洁 
-
习近平致电祝贺通伦当选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
2026-01-08 17:40 -
李显龙表态:美国此举,令小国担忧
2026-01-08 17:40 唐罗主义来了 -
现场视频:陈志(中国籍)从柬埔寨押解回国
2026-01-08 16:41 打击网络诈骗 -
部分中国公民反映对赴俄有一定担心,我驻俄使馆回应
2026-01-08 16:28 -
曾被美国抄了150亿美元比特币,起底全球“电诈之王”陈志
2026-01-08 16:22 -
特朗普:为了“梦想军队”,加50%军费
2026-01-08 15:53 唐罗主义来了 -
太子集团创始人陈志被遣送回国,外交部回应
2026-01-08 15:43 打击网络诈骗 -
中方:这已不是什么新闻
2026-01-08 15:38 中美关系 -
商务部回应审查Meta收购Manus
2026-01-08 15:38 -
丹麦议员呛声:被枪指头还谈什么,都要倒向中国了…
2026-01-08 15:29 唐罗主义来了 -
通伦·西苏里当选老挝人民革命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2026-01-08 15:24 -
商务部回应两用物项对日出口管制:涉民事用途不受影响
2026-01-08 15:23 中日关系 -
“无论委政局如何变化,中方持续深化两国经贸关系的意愿不会改变”
2026-01-08 15:22 -
退群名单来了,“low出新境界”
2026-01-08 15:19 应对特朗普冲击波 -
丹麦国防部证实:若美国入侵,士兵可“先开枪再请示”
2026-01-08 15:13 -
DeepSeek与意大利谈妥了,但...
2026-01-08 14:46 -
委内瑞拉外长:感谢中方支持
2026-01-08 13:50 -
共和党有人跳脚:若为赢中俄而践踏盟友主权,美国必输
2026-01-08 12:09 唐罗主义来了 -
这封信,承载着李在明访华背后的“青年力量”
2026-01-08 11:43 -
中方强烈谴责,白宫没否认:美国才是西半球老大
2026-01-08 11:43 唐罗主义来了
相关推荐 -
为了抢格陵兰,美国把脏水都泼丹麦身上了 评论 0
过了两天,特朗普还是气不过:把你踢出局 评论 66
骤然升级,特朗普真要对伊朗动武? 评论 269
美方彻底不装了:让中国远离美洲 评论 443
古巴强硬回击特朗普:不接受,誓死捍卫祖国 评论 193最新闻 Hot-
警惕!“日外相访菲,妄图置喙南海问题”
-
过了两天,特朗普还是气不过:把你踢出局
-
“令人作呕且非法”,英国对马斯克的X动手
-
“美国不再可靠,土耳其寻求加入沙特-巴基斯坦防御联盟”
-
高市急了要“搬救兵”:我们找G7了
-
“我掌握所有信息,所谓‘中俄威胁’纯属妄想”
-
骤然升级,特朗普真要对伊朗动武?
-
美方彻底不装了:让中国远离美洲
-
又搞事!“和中国签,美国的就别想了”
-
吸毒、行纳粹礼、使用“犹太猪”…德军精锐丑闻令人“瞠目结舌”
-
张口就来,特朗普自称“委内瑞拉代总统”
-
美财长要拉十多国开会,又冲中国来
-
古巴强硬回击特朗普:不接受,誓死捍卫祖国
-
金砖国家在南非演习,美军紧盯
-
特朗普动手了,鲍威尔:都是借口
-
英德带头商讨派兵:让特朗普“赢”,就不会吞并了吧
-

观察员
上海市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